“外省市学生在京借读费,小学每生每学期480元。”这是北京市物价局公布的高校及中小学校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内容。然而,一位外地在京经商人员日前向记者反映,丰台区三路居小学向他借读的孩子又额外收取了4000元“教育补偿金”。
这位读者反映,在规定的每学期480元借读费以外,三路居小学向借读的每个孩子收取6年的“教育补偿金”4000元,而且不允许分学期交,所开收据也是非正规收据。
8月26日下午,记者来到丰台区三路居小学,该校王校长向记者解释,丰台区教委今年5、6月份左右曾发过一红头文件,允许向外地借读生每学期收1000元,这包括480元借读费在内;三路居小学在操作时变通了一下,6学年12学期共收4000元(不包括每学期480元的借读费),这是一次性收取的,而学校也允许分学期交,但这得按每学期1000元的标准。然而有趣的是,记者刚到校长办公室时,一位妇女正带着两个孩子询问能否分学期交费,该校另一位姓郭的校领导明确告知:4000元须一次性交齐!
在校长办公室,记者看到一本收据,里面是7月7日、8日两天该校开出的收据存根,内容是教育补偿金4000元+书本费180元,记者数了数,共17张。
记者要求看一下王校长所说的“红头文件”,找了半天后,他们表示一时找不着。
当天下午,记者将电话打到丰台区教委,清理收费办公室的康科长向记者表示,他没有听说过丰台区教委5、6月份发出过相关的“红头文件”。
丰台区物价局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,学校所收捐资助学的赞助费应严格遵守自愿原则,而具体操作中往往很难把握,大多数家长为了孩子,面对学校大张的“狮子口”,只能将辛苦钱乖乖地送进去。
丰台区物价局63812270举报电话负责人向记者表示,三路居小学额外收费之事将尽快处理,给百姓一个满意答复。本报将对此继续关注。